号外号外!柳州的出租车调价啦!
2017-11-19 20:48:46 点击:
17日上午,市物价局对柳州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进行政策解读。
调整后的出租汽车运价
(一)起步价:
昼间:1公里内(不含1公里)6元,1~1.5公里(不含1.5公里)7元,1.5~2公里(不含2公里)8元。
夜间:1公里内(不含1公里)8元,1~1.5公里(不含1.5公里)9元,1.5~2公里(不含2公里)10元。
(二)区间车公里价:
1.2~7公里(不含7公里)区间,昼间1.90元/公里,夜间2元/公里。
2.7~12公里(不含12公里)区间,昼间2.58元/公里,夜间3元/公里。
3.12~25公里(不含25公里)区间,昼间4.75元/公里,夜间5元/公里。
4.超过25公里及以上,昼间2.85元/公里,夜间3元/公里。
(三)等候费:
1. 平峰时段载客等候费: 低速行驶里程x 车公里价+扣除3分钟后的低速行驶计时时间x 车公里价的20%/分钟(即运行车速小于12 公里/小时,3分钟内不收费,超过3 分钟,按超过部分每累计1分钟计收,昼间0.38 元/分钟,夜间0.4 元/分钟)。
2. 特定高峰时段等侯费( 17:00--19:00): 低速行驶里程x车公里价+扣除3分钟后的低速行驶计时时间x 车公里价的45%/分钟(即运行车速小于12 公里/小时,3分钟内不收费,超过3分钟,按超过部分每累计1分钟计收0.855 元)。
(四) 燃油附加费0元。
(五) 其他规定: 载客营运中发生现金支付路桥或停车费的则由乘客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六)备注:
1. 昼间: 6~23时,夜间: 23时至次日凌晨6时。
2. 每200米跳表一次。时间: 以一分钟计,不足不计。
3. 出租车营运价格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另行制定。
柳州热水器维修小编说柳州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从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15日止,已完成调表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待调表的暂按原规定执行。待出租车计价调整工作结束后,柳价格〔2013〕64号一并废止。
与之前的价格对比,调整后的价格有怎样的变化呢?一起来看看政策解读~
为什么要启动我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工作?
我市现行的出租汽车运价是2013 年7 月实施的,受运营成本增加、网约车竞争、交通拥堵以及起步价、车公里单价、等候费偏低等因素影响,我市出租汽车载客次数大幅度下降; 另一方面出租汽车行业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一是晚高峰期间大量出行需求与大批出租汽车以交班为由回避运营; 二是长距离出行需求(如市区前往柳东新区、机场、官塘等)与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打表、议价经营间的矛盾。为解决上述问题,适时、适度地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保持合理的出租车汽车运价水平,有利于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满足群众不同的出行需求。
对比现行运价结构,主要调整的内容是什么?
1.上调夜间起步价,由现行的2公里6元、7元、8元上调为8元、9元、10元,昼间不变。
2.调整本公里运价。此次调整主要将现行运价中的回空费,夜间行驶补贴费,直按折算在区间车公里单价内,将我市车公里价分为4个区间。让乘客便于计算。
3.调整平峰时段载客等候费。即将免费等候时间由原来的5分钟下调至3分钟,等候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283元/分钟上调至昼间0.38 元/ 分钟(夜间为0. 4 元/分钟)
4.增加特定高峰时段等候费。即在每天17:00-19:00期间内,等候时间3分钟内不收费,超过3分钟的按超过部分,每累计1分钟按0.855元加收停车等候费。此项目参照南宁、桂林两市现行的运价结构增加,南宁为1元/分钟,桂林为0.76 元/分钟。
5.取消回空费、区间费及夜间行驶补贴费。通过优化运价来弥补远程运载回程及夜间行驶客源少的成本支出问题,解决远程运载司机不打表或议价或拒载等实际问题。
价格调整后,对乘客出行有什么影响?
1.本次运价结构调整工作,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和部分司机担心调价后客源下降的顾虑,在7公里内是进行微调。据交通部门的监控平台显示,我市市民出租汽车平均单次载客里程约为5公里。以5公里和7公里为例,在不堵车的情况下,5公里昼间现行运价为13.1元,调价后为13.7元,增加支出0.6元;7公里昼间现行运价为16.5元,调价后为18.45元,增加支出1.95元。在短途运距(2-11公里)运输上,按里程测算计费对大部分乘客影响不大。
2.增加特定高峰期等候费后,在特定交通高峰时段,即每天的17时-19时,乘客支付的低速行驶费增加幅度较大,低速行驶的时间越长、行使里程越长,那么乘客需支付的费用越多。此项目参照南宁、桂林两市现行的运价结构增加,南宁为1元/分钟,桂林为0.76元/分钟。
(二)夜间行使、长距离运输和在交通高峰时段低速行驶增加的成本都得到了合理补偿,司机劳动力价值得到体现,提高了司机在特定时段出车的积极性。
(三)运价调整后,出租汽车实载率预计会有所下降,特别是早晚高峰部分乘客会因乘坐出租汽车需增加费用支出而转乘公交车,有利于城市客运出行结构的优化,充分发挥公共汽车较出租汽车运量大、人均道路资源占用少的优势。鼓励更多人选择公交出行,缓解城市拥堵,通过价格杠杆科学合理引导不同出行方式的出行分担比率。
新标准实施后,如何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
一是强化管理部门执法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出租汽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和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二是以落实各出租车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针对车容卫生和服务水平质量存在的问题,向各家企业下达书面整治通知书,明确整治的内容、时间、要求。将企业车辆不规范违规情况,以及日常管理整治落实情况及效果纳入企业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三是各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服务品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对于驾驶员甩客、故意绕道、乱收费、拒载等行为三次以上(含三次),行业管理部门将对违规驾驶员进行停车告诫学习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对屡教不改者,进入“黑名单”行业禁入。
本次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只针对巡游出租车,不包括网约车。
网约车执行市场调节价,也要依法依规。依据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开展促销活动也必须依法依规,如果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调整后的出租汽车运价
(一)起步价:
昼间:1公里内(不含1公里)6元,1~1.5公里(不含1.5公里)7元,1.5~2公里(不含2公里)8元。
夜间:1公里内(不含1公里)8元,1~1.5公里(不含1.5公里)9元,1.5~2公里(不含2公里)10元。
(二)区间车公里价:
1.2~7公里(不含7公里)区间,昼间1.90元/公里,夜间2元/公里。
2.7~12公里(不含12公里)区间,昼间2.58元/公里,夜间3元/公里。
3.12~25公里(不含25公里)区间,昼间4.75元/公里,夜间5元/公里。
4.超过25公里及以上,昼间2.85元/公里,夜间3元/公里。
(三)等候费:
1. 平峰时段载客等候费: 低速行驶里程x 车公里价+扣除3分钟后的低速行驶计时时间x 车公里价的20%/分钟(即运行车速小于12 公里/小时,3分钟内不收费,超过3 分钟,按超过部分每累计1分钟计收,昼间0.38 元/分钟,夜间0.4 元/分钟)。
2. 特定高峰时段等侯费( 17:00--19:00): 低速行驶里程x车公里价+扣除3分钟后的低速行驶计时时间x 车公里价的45%/分钟(即运行车速小于12 公里/小时,3分钟内不收费,超过3分钟,按超过部分每累计1分钟计收0.855 元)。
(四) 燃油附加费0元。
(五) 其他规定: 载客营运中发生现金支付路桥或停车费的则由乘客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六)备注:
1. 昼间: 6~23时,夜间: 23时至次日凌晨6时。
2. 每200米跳表一次。时间: 以一分钟计,不足不计。
3. 出租车营运价格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另行制定。
柳州热水器维修小编说柳州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从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15日止,已完成调表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待调表的暂按原规定执行。待出租车计价调整工作结束后,柳价格〔2013〕64号一并废止。
与之前的价格对比,调整后的价格有怎样的变化呢?一起来看看政策解读~
为什么要启动我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工作?
我市现行的出租汽车运价是2013 年7 月实施的,受运营成本增加、网约车竞争、交通拥堵以及起步价、车公里单价、等候费偏低等因素影响,我市出租汽车载客次数大幅度下降; 另一方面出租汽车行业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一是晚高峰期间大量出行需求与大批出租汽车以交班为由回避运营; 二是长距离出行需求(如市区前往柳东新区、机场、官塘等)与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打表、议价经营间的矛盾。为解决上述问题,适时、适度地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保持合理的出租车汽车运价水平,有利于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满足群众不同的出行需求。
对比现行运价结构,主要调整的内容是什么?
1.上调夜间起步价,由现行的2公里6元、7元、8元上调为8元、9元、10元,昼间不变。
2.调整本公里运价。此次调整主要将现行运价中的回空费,夜间行驶补贴费,直按折算在区间车公里单价内,将我市车公里价分为4个区间。让乘客便于计算。
3.调整平峰时段载客等候费。即将免费等候时间由原来的5分钟下调至3分钟,等候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283元/分钟上调至昼间0.38 元/ 分钟(夜间为0. 4 元/分钟)
4.增加特定高峰时段等候费。即在每天17:00-19:00期间内,等候时间3分钟内不收费,超过3分钟的按超过部分,每累计1分钟按0.855元加收停车等候费。此项目参照南宁、桂林两市现行的运价结构增加,南宁为1元/分钟,桂林为0.76 元/分钟。
5.取消回空费、区间费及夜间行驶补贴费。通过优化运价来弥补远程运载回程及夜间行驶客源少的成本支出问题,解决远程运载司机不打表或议价或拒载等实际问题。
价格调整后,对乘客出行有什么影响?
1.本次运价结构调整工作,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和部分司机担心调价后客源下降的顾虑,在7公里内是进行微调。据交通部门的监控平台显示,我市市民出租汽车平均单次载客里程约为5公里。以5公里和7公里为例,在不堵车的情况下,5公里昼间现行运价为13.1元,调价后为13.7元,增加支出0.6元;7公里昼间现行运价为16.5元,调价后为18.45元,增加支出1.95元。在短途运距(2-11公里)运输上,按里程测算计费对大部分乘客影响不大。
2.增加特定高峰期等候费后,在特定交通高峰时段,即每天的17时-19时,乘客支付的低速行驶费增加幅度较大,低速行驶的时间越长、行使里程越长,那么乘客需支付的费用越多。此项目参照南宁、桂林两市现行的运价结构增加,南宁为1元/分钟,桂林为0.76元/分钟。
(二)夜间行使、长距离运输和在交通高峰时段低速行驶增加的成本都得到了合理补偿,司机劳动力价值得到体现,提高了司机在特定时段出车的积极性。
(三)运价调整后,出租汽车实载率预计会有所下降,特别是早晚高峰部分乘客会因乘坐出租汽车需增加费用支出而转乘公交车,有利于城市客运出行结构的优化,充分发挥公共汽车较出租汽车运量大、人均道路资源占用少的优势。鼓励更多人选择公交出行,缓解城市拥堵,通过价格杠杆科学合理引导不同出行方式的出行分担比率。
新标准实施后,如何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
一是强化管理部门执法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出租汽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和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二是以落实各出租车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针对车容卫生和服务水平质量存在的问题,向各家企业下达书面整治通知书,明确整治的内容、时间、要求。将企业车辆不规范违规情况,以及日常管理整治落实情况及效果纳入企业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三是各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服务品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对于驾驶员甩客、故意绕道、乱收费、拒载等行为三次以上(含三次),行业管理部门将对违规驾驶员进行停车告诫学习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对屡教不改者,进入“黑名单”行业禁入。
本次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只针对巡游出租车,不包括网约车。
网约车执行市场调节价,也要依法依规。依据价格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开展促销活动也必须依法依规,如果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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